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,然有根无树,一岁一生,其性同也。谱云:“产于水者曰草芙蓉,产于陆者曰旱莲。”则谓非草木不得矣。予夏季倚此为命者,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。以芙蕖之可人,其事不一而足,请备述之。
群葩当令时,只在花开之数日,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。芙蕖则不然。芙蕖自荷钱出水之日,便为点缀绿波;及其茎叶既生,则又日高日上,日上日妍。有风既作飘飖之态,无风亦呈袅娜之姿,是我于花之未开,先享无穷逸致矣。迨至菡萏成花,娇姿欲滴,后先相继,自夏徂秋,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,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。及花之既谢,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;乃复蒂下生蓬,蓬中结实,亭亭独立,犹似未开之花,与翠叶并擎,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。此皆言其可目者也。
可鼻,则有荷叶之清香,荷花之异馥;避暑而暑为之退,纳凉而凉逐之生。
至其可人之口者,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。
只有霜中败叶,零落难堪,似成弃物矣;乃摘而藏之,又备经年裹物之用。
是芙蕖也者,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,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。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,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,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? 予四命之中,此命为最。无如酷好一生。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。仅凿斗大一池,植数茎以塞责,又时病其漏。望天乞水以救之,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。
“心则通矣,人于手则窒,手则合矣,反于神则离。无所取于其前,无所识于其后。达之于不可迕,无度而有度。天机阖辟,而吾不知其故。”禹卿之论书如是,吾闻而善之。禹卿之言又曰:“书之艺自东晋王羲之,至今且千余载,其中可数者,或数十年一人,或数百年一人。自明董尚书其昌死,今无人焉。非无为书者也,勤于力者不能知,精于知者不能至也。”
禹卿作堂于所居之北,将为之名。一日,得尚书书“快雨堂”旧匾,喜甚,乃悬之堂内,而遗得丧,忘寒异,穷昼夜,为书自娱于其间。或誉之,或笑之,禹卿不屑也。今夫鸟鷇而食,成翼而飞,无所于劝,其天与之耶?虽然,俟其时而后化。今禹卿之于尚书,其书殆已至乎?其尚有俟乎?吾不知也。为之记,以待世有识者论定焉。